此詩為舞曲的歌詞。這篇歌詞,通過對白鳩形象的描繪,歌頌勞動人民品質(zhì)高尚,表里如一,平和公允,清心寡欲,溫順善良,循政負責(zé);借猛禽與鳳凰的形象,批判統(tǒng)治者的表里不一,口實行非,不勞而獲,貪婪殘忍,高傲不群。詩含抨擊李林甫與唐玄宗之意。
全詩分為兩部分。前四句為第一部分。是全詩的引子。寫奏樂、歌唱、舞蹈。其余為第二部分,是全詩的正文,又可分為兩層。第一層寫白鳩品質(zhì)高潔,公允平和,知足不貪,性情馴順,循政報時,從而受到人類的尊重,其形象成為天子賜老人玉杖上的雕飾物。第二層,首寫白鷺表里不一,無德無功,不勞而食;次寫四種猛禽的貪而好殺;再次寫鳳凰自高,脫離平民。
(701——762)字太白,號青蓮居士。自稱祖籍隴西成紀(jì)(今甘肅靜寧西南),隋末其先人流寓西域碎葉(唐時屬安西都護府,在今吉爾吉斯斯坦北部托克馬克附近)。幼時隨父遷居綿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蓮鄉(xiāng)。少年即顯露才華,吟詩作賦,博學(xué)廣覽,并好行俠。從25歲起離川,長期在各地漫游,對社會生活多所體驗。公元742年(天寶元年)被召至長安,供奉翰林。文章風(fēng)采,名動一時,頗為唐玄宗所賞識,但在政治上不受重視,又遭權(quán)貴讒毀,僅一年余即離開長安。公元744年(天寶三載),在洛陽與杜甫結(jié)交。安史之亂爆發(fā)后,他懷著平亂的志愿,于公元756年參加了永王李璘的幕府。因受永王爭奪帝位失敗牽累,流放夜郎(今貴州境內(nèi)),中途遇赦東還。晚年漂泊東南一帶,卒于當(dāng)涂(今屬安徽)。其詩以抒情為主,表現(xiàn)出蔑視權(quán)貴的傲岸精神,對人民疾苦表示同情,又善于描繪自然景色,表達對祖國山河的熱愛。詩風(fēng)雄奇豪放,想像豐富,語言流轉(zhuǎn)自然,音律和諧多變。善于從民間文藝和神話傳說中吸取營養(yǎng)和素材,構(gòu)成其特有的瑰瑋絢爛的色彩。李白是屈原之后最具個性特色、最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達到盛唐詩歌藝術(shù)的巔峰。有"詩仙"之美譽,與杜甫并稱"李杜"。存世詩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3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