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如2024年,指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不含補繳);
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如2024年,指首次登記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區(qū)教育局將結合本區(qū)實際,統(tǒng)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義務教育階段統(tǒng)一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就讀。初中入學后,由學校告知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