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教育局印發(fā)了《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2024年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對象、招生范圍、報名時間、報名辦法、錄取辦法等事項作出具體部署。
一、招生對象
?。ㄒ唬┟褶k小學
具有本市戶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口且年滿六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ǘ┟褶k初中
具有本市小學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yè)生、具有本市戶籍和外地小學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yè)生、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口子女應屆小學畢業(yè)生。
二、招生范圍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主要面向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qū)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區(qū)域以外戶籍學生(不含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口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學就讀且有本市小學學籍的非本市戶籍應屆小學畢業(yè)生)和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或小學畢業(yè)生入學。已轉公的公參民學校招生范圍保持不變。
三、報名時間
2024年7月8日8:00—7月12日18:00。
四、報名辦法
2024年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和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同步進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繼續(xù)實行網上報名。在全市統(tǒng)一時間內,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yè)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通過手機或電腦端進行網上報名。每名適齡兒童、小學畢業(yè)生均可選報一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ㄒ唬┦謾C端
公眾號登錄入口:關注“太原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微服務——義務教育招生”,進入“太原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系統(tǒng)”,點擊“我要上小學”或“我要上初中”。
APP登錄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點擊“義務教育招生”,進入“太原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系統(tǒng)”,點擊“我要上小學”或“我要上初中”。
?。ǘ╇娔X端
太原市教育局網站:登錄http://jyj.taiyuan.gov.cn,點擊進入“太原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系統(tǒng)”后,點擊“我要上小學”或“我要上初中”。
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與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系統(tǒng)實現有效對接。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小學畢業(yè)生。
五、錄取辦法
?。ㄒ唬┳匀雽W和電腦隨機派位入學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空余計劃不再進行補招;網上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選擇是否進行捆綁搖號(關聯派位)。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由學校屬地縣(市、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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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應當在具備直升本校資格的小學畢業(yè)生及其監(jiān)護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該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讀。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yè)生須參加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并報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錄取結果;直升人數小于初中招生計劃的,空余計劃根據報名情況實行注冊入學或電腦隨機派位入學。
(三)錄取結果審核
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結束后2日內完成錄取手續(xù)辦理工作。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校辦理錄取手續(xù)的學生,視為自愿放棄錄取資格。
2.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按照全市統(tǒng)一要求,認真準確核對被錄取學生的有關信息,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規(guī)定格式將錄取學生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每頁需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和《2024年太原市民辦小學(初中)學位確認表》報送屬地縣(市、區(qū))教育局審核。
3.凡已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并簽訂正式協議的學生,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其發(fā)放加蓋本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
4.凡已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并簽訂正式協議的學生,縣(市、區(qū))教育局不再為其安排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小學畢業(yè)生,由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不得擇校。
六、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堅持義務教育公益屬性,組織做好縣域內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專人負責,強化監(jiān)督。認真做好縣域內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不得委托學校自行組織。電腦隨機派位要全程錄像,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jiān)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全過程公平公正。
?。ǘ﹪栏褚?guī)范招生行為。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計劃、無計劃、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凡違反規(guī)定超計劃、無計劃、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教育行政部門一律不予辦理學籍注冊手續(xù)。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
(三)強化輿論引導。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2024年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政策,正確引導學生及家長了解招生政策,理性選報民辦學校。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本著對教育事業(yè)、對社會、對人民群眾負責的態(tài)度,實事求是開展招生宣傳,堅持誠信招生,公開招生信息,實施陽光工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市招生工作紀律和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相關要求,樹立主體責任意識,堅決執(zhí)行教育部“十項嚴禁”。重點包括:不得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口頭承諾或簽訂錄取承諾書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不得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測試面試等;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以此名義掐尖招生;不得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guī)招生并進行亂收費。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破壞招生秩序,做到依法依規(guī)從嚴規(guī)范招生工作。
(五)強化責任追究。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對違法違規(guī)招生行為,堅持“零容忍”,保持高壓態(tài)勢。市、縣(市、區(qū))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進行督查,對違反“十項嚴禁”規(guī)定的,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實行嚴肅的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