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園):
根據《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4〕2號)文件精神,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進一步規(guī)范招生入學秩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平等權利,促進我市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現就做好2024年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
嚴格執(zhí)行《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等有關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fā)展教育,堅持立德樹人、五育并舉,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規(guī)范招生入學行為,營造良好教育生態(tài),促進我市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我市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按照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劃片免試就近入學。小學畢業(yè)生初中入學按照戶籍所在、學籍所在地實行單校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的方式免試入學。學校嚴格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配置師資,學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義分班并取名。
(二)合理確定入學對象
根據我市適齡兒童數量、校點布局、學校規(guī)模等實際情況,我市適齡兒童入學年齡確定為入學當年8月31日前(含3 1日)年滿六周歲。
(三)堅持公民同招
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同步招生。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及錄取工作均納入全省、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統(tǒng)一管理。被民辦學校和我市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學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位確認。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jiān)護人逾期不確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放棄已確認學位的,由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公辦學位;參與民辦學校補錄被錄取的,以補錄學位為最終學位。
二、規(guī)范辦理入學手續(xù)
(一)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
1.信息采集。適齡兒童法定監(jiān)護人于5月6日—17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信息采集校驗,雙胞胎(多胞胎)子女網上申請綁定入學。
2.現場審核。因特殊情況需要到現場進行資料審核的適齡兒童法定監(jiān)護人于5月20日—23日持戶口簿到指定登記點進行入學資料審核?,F場審核工作結束后,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進行信息采集和現場審核的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公辦小學的,由其法定監(jiān)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登記,由教育局根據學位余缺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3.公布結果。資料審核結束后,各學校于6月17日公布入學結果,確保每一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有一個公辦小學學位。
(二)小學畢業(yè)生初中入學(以下簡稱“小升初”)
1.信息核對。4月22日—26日,我市所有小學畢業(yè)生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小學畢業(yè)生信息核對;回蓉生進行信息采集;雙胞胎(多胞胎)子女網上申請綁定入學。
2.組織錄取
(1)崇陽街道、崇慶街道符合升學條件的小學畢業(yè)生統(tǒng)一在教育局組織下,采用電腦隨機錄取的辦法進行。
(2)其余鎮(zhèn)(街)學校小學畢業(yè)生,按照教育局劃定的招生范圍,由劃定的學校提供學位完成招生,確保學位滿覆蓋。
(3)戶籍在我市但未在戶籍地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yè)生,需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初中的,于5月的工作日在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登記手續(xù)并提交相關材料(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由教育局按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等方式安排就讀公辦學校。
(三)其他群體子女入學
1.隨遷子女入學。隨遷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做好來崇居住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崇教函〔2022〕95號)相關規(guī)定辦理,隨遷子女申請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申請人于4月1日—4月30日期間,通過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后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入學。
2.殘疾兒童入學。妥善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入學工作。根據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實際情況,通過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做到“全覆蓋、零拒絕”。認真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評估和安置工作,落實“一人一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3.優(yōu)撫對象子女入學。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線醫(yī)務人員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由教育局按照相關規(guī)定落實優(yōu)待政策。
4.集體戶子女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jiān)護人(父或母)一方或雙方為崇州市集體戶籍,僅適齡兒童本人為崇州市外戶籍的,由法定監(jiān)護人一方向教育局提出申請,并出具適齡兒童戶籍證明、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證明、監(jiān)護關系證明、合法居住證明、成都市社保和勞動合同等材料,由教育局根據學位余缺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屬于崇州市集體戶籍的,監(jiān)護人提供適齡兒童的戶籍證明由教育局根據當年學位余缺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5.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成都市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號)和《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號)要求辦理。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少年兒童就學,由監(jiān)護人向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公辦學位。
6.雙胞胎(多胞胎)、多子女入學。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小升初電腦隨機錄取時,家長可自愿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因電腦隨機錄取、劃片范圍調整導致多子女不能就讀同一學校的,家長可于5月24日—28日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其他未入學子女與已在讀子女就讀同一學校,審核通過后由教育局結合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7.其他。畢業(yè)年級(六年級、九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得申請轉學,其他年級學生可申請轉學。隨遷子女轉學生請于4月1日-30日在“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回戶籍地就讀的轉學生,于5月的工作日將戶口簿交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登記,審核通過后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春季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同一區(qū)域內學?;ゲ晦D學(崇陽街道、崇慶街道為一個區(qū)域,其余各鎮(zhèn)街分別作為一個區(qū)域)。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控輟保學職責。各學校要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責任,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持二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證明報教育局批準。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期滿后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二)強化招生計劃管理。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在招生入學系統(tǒng)和學籍系統(tǒng)中明確設置各學校招生計劃數,學校不得擅自變更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招生,落實招生計劃剛性執(zhí)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學是申請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的必要條件之一。
(三)規(guī)范報名信息采集。充分運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實行一網通辦,簡化入學手續(xù),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清理取消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四)嚴格規(guī)范學籍管理。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義務教育學籍注冊須通過全市統(tǒng)一入學平臺采集和審核,不得為違規(guī)選拔、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確保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結果和學籍注冊一致,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報名注冊學籍時逐一核對、批量導入,確保人籍一致。學校不得強迫學生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原就讀學校承擔責任。嚴格轉學管理,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guī)定辦理轉學手續(xù)的學生入學,教育局將通過學籍系統(tǒng)動態(tài)監(jiān)測學生轉學情況,并適時到校進行移位點名。
(五)嚴格責任追究。各學校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和四川省教育廳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三個嚴禁”要求。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將招生違規(guī)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和教師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yōu)相掛鉤。對違反招生入學規(guī)定的學校和責任人,教育局將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等處理,撤銷榮譽稱號,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
(六)做好政策宣傳引導。
教育局積極做好政策宣傳引導,落實“陽光招生”,及時主動公布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加強對招生入學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宣傳解讀。嚴肅查處以招生入學或轉學等名義謀取利益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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