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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上旬,光明區(qū)教育局和各學校將空余學位情況同步發(fā)布。
各學校將空余學位情況及轉學插班指引張貼于校門顯著位置(無空余學位的學校也需公布,說明情況),并為前來咨詢的家長提供必要的信息。
(二)網(wǎng)上報名及申請材料初審
6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至6月16日(星期四)下午5:30(公辦、民辦學校插班同步進行,民辦學校未完成插班生計劃的,申請時間可延長到7月31日)。
家長登錄“光明區(qū)政府在線——政務服務——主題服務——學位申請”點擊插班學位申請,填寫申請資料信息,并將相應的入學申請材料進行掃描或拍照(保證清晰、完整),通過電腦(或手機)同步上傳至招生系統(tǒng)。
招生學校設立招生信息公示與咨詢區(qū),為有需求的家長提供服務。
6月17日至6月22日,學校工作人員在招生系統(tǒng)進行初步驗核,根據(jù)材料情況做初審通過或否決操作。
?。ㄈ┞毮懿块T進行資格審核
6月23日至7月22日,區(qū)教育局協(xié)調相關職能部門電子比對申請材料。
期間,家長自行登錄插班生學位申請系統(tǒng)查看情況反饋。
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自行咨詢有關部門。除審核失誤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導致審核不合格的)不允許補交材料。
?。ㄋ模W位安排及錄取
8月中旬,光明區(qū)教育局按照《光明區(qū)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辦法》,公民辦學校均進行積分錄取,當多個申請人積分與錄取分數(shù)相同且超出招生計劃時,以抽簽的方式確定錄取名單。
錄取學校在學校門口張榜公布錄取名單,并及時通知家長注冊事宜。
?。ㄎ澹┺k理轉學
開學后一周內,學校指導家長完成轉學流程。
學位申請證件資料
適齡兒童為深圳戶籍
1.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住房證明(根據(jù)實際居住情況提交一種):
申請學位的住房需為家庭實際居住(居住成員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記),申請人所提供的住房證明材料需同實際居住地一致,沒有實際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學位申請,所有住房材料均會進行實際居住核查(包括學校上門核查),未實際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過審核。
?。?)合法產權房(監(jiān)護人產權>50%):
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申請學位時有正式入伙通知書),提供復印件的,需同時上傳“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
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購房合同;
與政府(職能部門)簽訂的政策性住房協(xié)議。
?。?)租房:
現(xiàn)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
公共租賃房的情況,需家長提供《公租房租賃合同》。
承租人必須是兒童的監(jiān)護人。
?。?)祖屋:
提供轄區(qū)居委會開具的證明材料。
?。?)集資房:
提供與集資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或收據(jù),并由轄區(qū)居委會開具證明。
?。?)自建房:
取得《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普查申報收件回執(zhí)》,并由轄區(qū)居委會開具證明。
(6)居住信息登記:
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學區(qū)范圍內實際居?。ㄒ炎龊镁幼⌒畔⒌怯洠?,也可以申請學位。
適齡兒童為非深圳戶籍
1.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戶口簿、身份證;父母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區(qū)居住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或具有深圳戶籍。
港澳籍兒童還需核驗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親屬關系證明。
2.住房證明(根據(jù)實際居住情況提交一種):
申請學位的住房需為家庭實際居?。ň幼〕蓡T需提供居住信息登記),申請人所提供的住房證明材料需同實際居住地一致,沒有實際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學位申請,所有住房材料均會進行實際居住核查(包括學校上門核查),未實際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過審核。
?。?)合法產權房(監(jiān)護人產權>50%):
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申請學位時有正式入伙通知書),提供復印件的,需同時上傳“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
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購房合同;與政府(職能部門)簽訂的政策性住房協(xié)議。
(2)租房:
現(xiàn)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證件簽發(fā)日期)須在2021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須在2022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賃房的情況,需家長提供《公租房租賃合同》。承租人必須是兒童的監(jiān)護人。
?。?)祖屋:
提供轄區(qū)居委會開具的證明材料。
?。?)集資房:
提供與集資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或收據(jù),并由轄區(qū)居委會開具證明。
?。?)自建房:
取得《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普查申報收件回執(zhí)》,并由轄區(qū)居委會開具證明。
?。?)居住信息登記:
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家庭在學區(qū)范圍內實際居住且光明區(qū)實際居住滿一年(2021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也可以申請學位。
3.社會保險要求:
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xù)參加社會保險(包含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滿一年,即2021年5月開始,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均需連續(xù)不中斷,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適齡兒童為臺灣戶籍
1.兒童出生證明、兒童及其父母《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居住證;
2.住房證明(根據(jù)實際居住情況提交一種):
申請學位的住房需為家庭實際居住(居住成員需提供居住信息登記),申請人所提供的住房證明材料需同實際居住地一致,沒有實際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學位申請,所有住房材料均會進行實際居住核查(包括學校上門核查),未實際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過審核。
?。?)合法產權房(監(jiān)護人產權>50%):
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申請學位時有正式入伙通知書),提供復印件的,需同時上傳“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購房合同;與政府(職能部門)簽訂的政策性住房協(xié)議。
?。?)租房:
現(xiàn)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
公共租賃房的情況,需家長提供《公租房租賃合同》。承租人必須是兒童的監(jiān)護人。
?。?)祖屋:
提供轄區(qū)居委會開具的證明材料。
?。?)集資房:
提供與集資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或收據(jù),并由轄區(qū)居委會開具證明。
(5)自建房:
取得《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普查申報收件回執(zhí)》,并由轄區(qū)居委會開具證明。
(6)居住信息登記:
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學區(qū)范圍內實際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也可以申請學位。
享受相關政策優(yōu)待、優(yōu)惠人員的子女
對烈士、符合條件的現(xiàn)役軍人及復退軍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持“鵬城優(yōu)才卡”或高層次人才證書等享受優(yōu)惠政策人員的子女實施教育優(yōu)待優(yōu)惠政策。
1.根據(jù)適齡兒童戶籍情況提供相應的學位申請材料;
2.提供享受優(yōu)待、優(yōu)惠政策的有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