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張家港市外國語學校小學、初中招生簡章
招生對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本市戶籍(含集體戶口)或在張家港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適齡兒童;
2.父母取得張家港市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3.按照相關政策規(guī)定,經批準同意在轄區(qū)入學的其他適齡兒童。
小學招收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年滿16周歲(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滿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yè)生,原則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學申請。
招生計劃
注
1.校內計劃是指本校小學畢業(yè)學生升入本校初中的計劃。
2.符合政策優(yōu)撫的對象如下:各類高層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需在6月20日前提交給各相關部門或區(qū)鎮(zhèn),同時提交相關佐證材料,由相關部門(區(qū)鎮(zhèn))進行審核蓋章后,6月22日前匯總相關信息和佐證材料同時交教育局。
3.合作辦學計劃指北區(qū)面向冶金工業(yè)園區(qū)(錦豐鎮(zhèn))的單列招生計劃(符合兩個條件之一即可):
條件1:招收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錦豐戶籍的學生。
條件2:學生本人或父母在錦豐沙洲新城(沙洲新城范圍指北到港豐公路、南到興南路、東到楊錦公路、西到長安路的區(qū)域)購買全產權住宅用房(商業(yè)、辦公、工業(yè)、車庫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且2021年6月30日前,已拿到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同時滿足“五年一學位”對象的起始年級學生,享受補助待遇:小學3000元/學年,初中4000元/學年。
收費標準
小學每學期收費1.5萬
初中每學期收費2萬
招生熱線電話
本部:0512-58285703
北區(qū):58280908
幼兒園:58283915
招生監(jiān)督電話
0512-58177009
5812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