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 2021年8月31日 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
未曾入讀小學的適齡兒童;初中一年級:小學2021屆畢業(yè)生。
招生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對象;
(二)法定監(jiān)護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證(2021年有本市居住證受理回執(zhí)且在本市幼兒園大班或小學六年級建立學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可登記,從2022年起須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才可登記) ;
(三)截至報名前半年內法定監(jiān)護人在本市有繳交社會保險記錄。
二、入學程序
(一)信息登記。
2021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小學新生登記時間為5月21日9時至6月1日24時,初中新生登記時間為5月24日9時至6月1日24時。“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記系統(tǒng)”已對接市內幼兒園大班、小學六年級學籍,自動獲取學籍信息,法定監(jiān)護人須在此期間登錄“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記系統(tǒng)”為子女登記入學信息(網址: htp:/www.zsedu.net/) ,按時核驗信息。
若監(jiān)護人核對關鍵信息發(fā)現有誤,請聯系就讀的幼兒園或小學核實更正,或按要求上傳資料。符合條件的申請初一年級入學的學生,若沒有我市小學六年級學籍,則須上傳全國學籍卡或境外小學畢業(yè)證明材料(若為外文的,須同時上傳中文翻譯件)。
(二)志愿填報。
1.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可分為本校對口直升計劃、政府購買學位計劃、屬地鎮(zhèn)街計劃和屬地外計劃共四種類型。除"政府購買學位計劃”不需填報志愿外,報讀其余計劃均需填報志愿。
選報民辦學校志愿時,法定監(jiān)護人應認真閱讀其招生簡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交通及住宿等情況。
2.信息登記后,即可填報志愿,每生最多可填報2個志愿,若填報了一個市直屬學校志愿,則只可填報一個民辦學校志愿,并自定志愿的順序。其中報讀本校對口直升計劃須為第一志愿,雙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為一個號參與搖號,只產生一個順序號。
(三)信息審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記系統(tǒng)”已與政務數據中戶籍、居住證、學籍等三項信息對接。有政務數據的,審核人員按政務數據審核;無政務數據的,按監(jiān)護人上傳的資料審核;審核時不能確定的,由鎮(zhèn)街教育部門通知監(jiān)護人到現場驗核;已申請積分入學的,按積分入學系統(tǒng)數據審核。監(jiān)護人需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入學信息審核情況,補齊審核未通過的信息。信息審核通過的,才能參加后續(xù)的招生入學,信息審核不通過的請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各鎮(zhèn)街要在6月4日前完成入學信息審核。
(四)新生錄取。
民辦學校按全市統(tǒng)一搖號確定的招生順序號結合學生填報的志愿分招生計劃依次錄取,即填報同-所學校同一個志愿(對應招生計劃)的全部學生,按招生順序號由小到大依次錄取,錄滿為止;若同一個學生的兩個志愿都符合錄取條件,則按第一志愿錄取。并號填報志愿的雙胞胎(或多胞胎)符合錄取條件的同時錄取。本校教職工子女自愿報讀本校的,優(yōu)先錄取;按照教育優(yōu)待政策,符合優(yōu)先安排入學條件的人員子女自愿報讀民辦學校的,優(yōu)先錄取。有剩余的招生計劃依次劃入對口直升計劃、屬地鎮(zhèn)街計劃、屬地外計劃;錄取后仍有剩余學位的,用于補錄。對錄取情況有異議的,可咨詢當地教育部門。
(五)入學注冊。
民辦學校須于6月27日前完成新生入學注冊工作。法定監(jiān)護人應按錄取學校要求,按時辦理注冊手續(xù),逾期不注冊視為放棄,可參加民辦學校補錄,或符合公辦學校招生條件的由鎮(zhèn)街安排入學。
(六)補錄。
民辦學校完成新生入學注冊后仍有剩余招生計劃的,須公開進行補錄,未注冊的學生可在7月5日9時至7月9日24時登錄“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記系統(tǒng)”重新填報一個志愿。民辦學校補錄由學校組織實施,優(yōu)先錄取本校在校生的親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區(qū)配套的學校錄取本小區(qū)學生,再次錄取在本鎮(zhèn)街居住生活的人員子女,錄滿為止,于8月31日 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學注冊工作。未登記入學信息或入學信息審核不通過的,可在8月16日至8月20日24時登錄“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記系統(tǒng)”登記入學信息、填報志愿,各鎮(zhèn)街應及時審核,指導學校做好補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