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制定《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yè)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意見》,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實施“三同”政策(同城待遇、同班就讀、同步發(fā)展),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流動人口概念
流動人口是指非烏魯木齊市戶籍,但在烏魯木齊市工作(包括受聘于企事業(yè)等單位務工、經商、辦企業(yè)和自謀職業(yè))的人員,隨其居住在本市的子女是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的,均屬本實施意見的范疇。
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程序
1、家長申請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要求到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需按規(guī)定持相關材料向暫住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報名時需提供:
1、父母及子女的戶籍證明及身份證
2、父母的有效居住證和房屋租賃證明或房產證
3、法定監(jiān)護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
4、兒童預防接種(卡)證
凡是證件齊全的家長可以到所屬區(qū)(縣)教育局進行報名。若有其他相關問題,可撥打咨詢電話:2956153
2、開具就讀登記證明
街道辦事處每年6月份對符合就讀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開具就讀登記證明。
3、聯系就讀學校
流動人口應持就讀登記等有關證明,非小學一年級學生還應出具原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習證明或轉學證,到暫住地所在區(qū)指定的國辦中小學校或經批準的民辦學校聯系就讀。由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協調。
流動人口子女入學三同政策
三同:同城待遇、同班就讀、同步發(fā)展
在我市中小學就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同其他學生享有同等權利。學校對入學就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要建立學籍檔案,納入學生正式學籍檔案管理享受參與各種活動和評優(yōu)評先,完成學業(yè)后,發(fā)給義務教育證書。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都要建立以滿足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需要的學校。
根據《烏魯木齊市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就業(yè)農民工隨遷子女就學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
1、進城務工就業(yè)農民工隨遷流動人口子女證件齊全,原則上在居住地學區(qū)內入學,按學區(qū)內常住戶口子女對待。
2、各校按要求做好學區(qū)內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工作。
3、如班額已滿,確實無法安排,應及時將班額情況上報教育局教育科,由教育局教育科統(tǒng)一安排,
4、如班額不滿,必須解決,不得拒收。